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25004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崇数据备〔2026〕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盛耀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盛耀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R25004地块项目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南、劳护后巷东
2.3 建设内容:R25004地块项目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次招标范围景观绿化面积约2300㎡。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37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R25004地块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土石方、雨水工程、景观道路、景观给排水、景观电气、景观照明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 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
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1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90万元及以上住宅项目(不含公寓、厂房及配套用房、仓储建筑、安置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人才政策房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要求:
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两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评审要素在以上两个材料中有不一致的,以时间顺序靠后的材料上体现的为准。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两项证明材料中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如在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
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规模等其他评审要素的,则需额外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且签字齐全的施工图或竣工图或加盖该业绩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2自 2024 年 4月3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4月3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4月 3 日16时30分至2026 年4月13日17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1554928213@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4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报名时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盛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启瑞广场5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B座1411室
联系人:陆工 联系人:崔隽
电话:17778757762 电话:18051668293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崔隽
邮编:226000 邮编:22600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554928213@qq.com
招标公告附件-R25004地块项目示范区景观绿化(1).docx